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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法规速查
新旧法并行,分批切换

FSSA 2025 正在分批生效,2028 年前取代分散在九部法令里的旧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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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部门新加坡食品局(Singapore Food Agency, SFA)
现行主体法《食品销售法 1973》Sale of Food Act 1973 + 《食品规例》Food Regulations
新法《食品安全与保障法 2025》Food Safety and Security Act 2025(FSSA),分批生效中
标准体系《食品规例》附表定添加剂、污染物、微生物与标签要求
投诉举报新加坡食品局网上反馈表与举报渠道
层级结构法案 → 规例 → 执照条件与指引 → 标准
官方查询sfa.gov.sg/legislation | 新加坡法规电子版 sso.agc.gov.sg
1

基础框架法案

旧法仍在执行,新法分批取代

Sale of Food Act 1973《食品销售法》

Sale of Food Act 1973
现行
定位SFA 依此法案与《食品规例》管理在新加坡出售的食品
立法目的规管食物以确保出售的食物安全且适宜供人食用、促进公众健康;确保提供与食物有关的资讯使消费者作出知情选择;防止与食物销售有关的误导行为
要点内容
配套规例《食品规例》Food Regulations 及多部专项规例(非零售食品业务、和解罚款、费用、口香糖禁令等)
过渡状态在 FSSA 分批生效期间,本法案与其规例持续适用

官方来源:新加坡食品局 · Sale of Food Act 1973

Food Safety and Security Act 2025《食品安全与保障法》

Food Safety and Security Act 2025 (FSSA)
FSSA 2025
立法进度2025 年 1 月 8 日国会通过;2025 年 2 月 3 日总统批准
规模17 部分、405 条、2 附表
生效方式分批生效,首批 2025 年 11 月 28 日生效,预计 2028 年前全面实施
要点内容
立法目的整合并更新现有食品相关法例,强化食品安全制度,同时应对保障粮食安全的新挑战
整并范围原先分散于九部法令(含 Sale of Food Act、Wholesome Meat and Fish Act、Animals and Birds Act 等)的规定整合为单一法案
首批内容第 5 部分「受界定食品」(新资源食品、基因改造食品未经上市前批准;未列入目录的可食用昆虫类)与第 6 部分「非包装饮用水」
强化追溯主要分销节点须保存纪录,以便追溯与加快回收不安全食品
罚则按严重程度分级提高最高罚则,并可取消屡犯者取得新执照的资格
粮食安全引入最低存量要求(Minimum Stockholding Requirement)等粮食安全手段

官方来源:新加坡食品局 · 法例

2

专项规例

规例与命令,FSSA 配套法规

Food Regulations《食品规例》

Food Regulations
规例
定位标签、食品添加剂、污染物、微生物等具体要求的主干规例
近年修订Food (Amendment) Regulations 2025 等;修订频繁
要点内容
标签预先包装食品须符合一般标签要求;特殊用途食品、有营养或健康声称者另有额外要求
声称禁止在标签与广告作出特定声称;营养声称与健康声称的使用条件另订
标准参照SFA 在检讨标签要求时参考国际食品标准制定机构食品法典委员会(Codex)的标准

官方来源:新加坡食品局 · 法例

Food Safety and Security (FSSA Authorisations — Administration) Regulations 2025

FSSA Authorisations —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2025
2025
生效附属法例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布,2025 年 11 月 28 日生效
内容向 SFA 申请新资源食品与基因改造食品上市前批准的申请程序、所需资料与费用
  • 未取得上市前批准的新资源食品或基因改造食品,属「受界定食品」,不得在新加坡供应。

官方来源:新加坡食品局 · 法例

Food Safety and Security (Catalogued Insect-like Species) Order 2025

Catalogued Insect-like Species Order 2025
2025
生效2025 年 11 月 28 日生效
内容已列入目录的可食用昆虫类物种
申请列入目录须提交内容
学名与生命阶段昆虫的学名及拟供人食用的生命阶段
养殖/加工方式包括用作饲料的基质(substrate)种类
食用历史在新加坡以外国家作为人类食物的食用历史证据
安全依据用以确立该物种与生命阶段可供安全食用的资料(科学文献、实验室报告等)
申请人新加坡地址或实体

官方来源:新加坡食品局 · 法例

Food Safety and Security (Non-Packaged Drinking Water) Regulations 2025

FSS (NPDW) Regulations 2025
2025
生效2025 年 11 月 28 日生效
取代取代《环境公共卫生法》(EPHA)第 9 部分自 2019 年起对非包装饮用水的规管
要点内容
适用提供饮用水服务(DWS)的饮用水生产者
水质管理计划日产超过 4 立方米非包装饮用水并对外供应者属「水质管理计划(WQMP)供水者」,须先取得 SFA 核准的 WQMP,并作年度复核

官方来源:新加坡食品局 · 法例

3

执行性规则与机制

执照、进口、追溯、分级

食品企业执照制度

Licensing regime
执照
机制食品零售、制造、进出口等业务须向 SFA 取得执照或准证
公开持照食品企业的纪录可供公众查询
要点内容
自动贩卖机具机内食品加工功能(烹调、榨汁、混合配料)或售卖生肉/海产者须领照;仅售卖预先包装食品者无须领照,但食品须来自持照来源
来源限制食品须取自 SFA 持照来源,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

官方来源:新加坡食品局

进口管制

Import control
进口
机制来源国/来源农场须经认可;肉类、鱼类、蛋类、蔬果等按品类设准入与限量
文件按品类要求卫生证明与进口准证
要点内容
个人自用携带须在规定的品类与数量上限内,且该食品属允许携入清单
过渡安排FSSA 对自用携带数量给予更大弹性,但因分批实施,现行规则与数量上限继续适用

官方来源:新加坡食品局 · 携带食品入境

Nutri-Grade 饮料分级

Nutri-Grade mark
宪报公告
依据宪报公告第 2788 号《Nutri-Grade 标志规格》
适用糖分或饱和脂肪含量较高的饮料须标示 Nutri-Grade 分级标志
  • 自动贩卖机经营者亦须为高糖/高饱和脂肪饮料展示 Nutri-Grade 标志。

官方来源:新加坡食品局 · 法例

追溯与回收

Traceability and recall
机制
FSSA 强化主要分销节点须保存纪录,以便追溯与加快回收不安全食品
公开SFA 定期发布回收公告与违规检测结果

官方来源:新加坡食品局

4

标准与标签规范

食品规例 + SFA 指引

一般标签要求

General labelling requirements
指引 2025-11 版
依据《食品规例》;SFA《食品标签与广告指引》
指引版本首版 2010 年 2 月,其后多次修订,最近一次为 2025 年 11 月
项目要求
食品名称或描述须标示
配料表须标示
致敏原已知会引起过敏的食物与配料须标示
净含量须标示
业者与产地新加坡商业实体的名称与地址,以及原产国
批号识别2026 年 1 月 30 日起须标示
使用或处理说明2026 年 1 月 30 日起须标示
日期标示另有日期标示规则
豁免小包装单位、散装面包、预先包装新鲜完整蔬果等有豁免规定

官方来源:新加坡食品局 · 食品标签与广告指引

营养标签与声称

Nutrition labelling and claims
规例
营养标签在特定情形下须提供;有营养或健康声称者另有额外标签要求
有机/无麸质有机宣称、无麸质与减麸食品(2026 年 1 月 30 日起)、「未使用抗生素饲养」等另有条件
项目要点
营养声称须符合规例所定条件
健康声称须符合规例所定条件
禁止声称标签与广告上的特定声称被禁止

官方来源:新加坡食品局 · 食品标签与广告指引

新旧法并行,切换期不能只看一部。FSSA 2025 分批生效至 2028 年,过渡期内《食品销售法 1973》与《食品规例》仍在执行,必须同时核对当期生效的部分。
具体生效批次、生效日期与标签要求,请以新加坡食品局(sfa.gov.sg)与新加坡法规电子版(sso.agc.gov.sg)当期公布为准。本页为科普与检索用途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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